昨天,興隆路居民李女士來到宣化路工商所,要投訴位于杭州路的一家數碼沖洗店。原來,李女士和朋友到重慶旅游時拍了不少數碼照片。回到青島后,她就把其中的26張送到杭州路的這家店沖洗。等李女士去取照片時,那里的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因為電腦出了故障,李女士送來的照片全沒了。李女士當場就惱
了,因為她用來拍照的數碼相機是借來的,把照片送到沖洗店后,她已經把儲存卡里的照片都刪除了。難道還要她再坐飛機回重慶重拍不成?對于這個意外事件,數碼沖洗店的負責人稱,他們已經在店里的顯著位置貼有提醒,要顧客在取照片前不要刪除儲存卡內的照片。店方認為是李女士不聽勸告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她自己承擔。
消協人員認為,數碼沖洗店把消費者的照片弄丟了,責任不可推卸。同時,數碼沖洗店事先已經做了提醒,李女士也該負一定的責任。經過多次協商,最終由數碼沖洗店向李女士當面道歉并賠償90元錢。
現在使用數碼相機的消費者越來越多了,這種事以后難免還會發生。作為商家,除了在店內張貼提醒外,最好將“取片單”印上相關提醒和注意事項。作為消費者,最好先把數碼照片備份再送到沖洗店里。
記者 段海鷹 通訊員 姜永惠 趙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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