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墓搬遷后還沒來得及建好。 本報記者劉虎攝
本報訊(記者劉虎實習生姚偉)父母都還健在,身為政府公務人員的兒子就為他們建起了墳墓,還借遷墳之機向他
人索要5萬元“補償”。記者昨天從奉節縣紀委、監察局獲悉,該縣原國稅局稽查局局長李應祥,日前被就地免職,并退出了5萬元“補償款”。
去年12月,奉節67歲老人黎陽海等向縣紀檢監察部門和市國稅局反映:2003年底,他們發現父親的墳頭旁多出了兩座相連的活人墓,后來才知道,是縣國稅局干部李應祥為其健在的父母所修。
黎陽海等認為,這影響了自己父母的墳墓,多次托人找李應祥協商,請其將活人墓遷走。2005年8月,雙方達成“協議”,由黎家“補償”李家5萬元,李家擇期遷墳。
黎家人隨后交給李應祥5萬元。但在組織民工遷移活人墓時,兩家人又發生了糾紛,黎家轉而向當地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奉節縣紀委、監察局和市國稅局對此進行調查。縣紀委、監察局負責人昨天表示,李應祥不但為父母修建活人墓,還作為家族代表,向要求其將墓遷走的黎陽海等索要5萬元“補償”,而其建墳實際上只花了幾千元。
據悉,在縣紀委、監察局的要求下,李應祥已將5萬元交至縣國稅局紀檢組?h紀委人士稱,李應祥隨后被調離稽查局,免去了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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