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醫保報銷增加1500種個人負擔費用降低自負藥費至少下降6%
晚報訊 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關于印發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今后,我市醫保報銷范圍將大大增加,紫杉醇等1500種藥品被納入了醫保報銷范圍;同時,參保患者用藥個人負擔比例將大大
降低,降低幅度最大的達到了30%。有了以上兩項舉措,我市廣大參保患者自今年2月1日起將享受到更多的實惠。
藥品報銷范圍擴大
紫杉醇等1500種藥品被納入了醫保報銷范圍,新增品種加上原有品種超過5000種,其中抗腫瘤藥由原來的48種增加到372種。自2006年2月1日起參保患者使用上述藥品發生的費用,將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患者因使用自費藥品個人負擔較重問題,將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尤其腫瘤病人,器官移植抗排異、肝病等重病和大病患者。據悉,我市新版《藥品目錄》用藥范圍除了適用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外,還適用于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且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職工不受藥品“自負比例”和“最高費用限額”的限制。
患者自負比例降低
據介紹,經過專家反復論證,原版《藥品目錄》中42.6%的西藥和中藥品種個人負擔比例降低,降低幅度分別為10%、20%、30%不等,個別藥品自負比例由原來的30%、20%、10%直接降到0比例,100%報銷。調整后的藥品目錄基本上做到了參保患者臨床必用的一線用藥自負比例不超過10%,其中部分療效確切,價格適中的藥品取消自負比例,100%報銷。對于不是臨床首選的二線用藥,自負比例原則上也不超過20%;對極少部分療效一般的、副作用較大的、易濫用的、保健性的、營養性的,以及個別價格非常昂貴的藥品自負比例定為30%和50%,但僅占整個藥品的4.5%。這些藥品參保患者需要慎重選用,以免盲目增加個人負擔。調整后的《藥品目錄》95.5%的藥品,自負比例控制在20%及以下。
《藥品目錄》調整后,參保患者整體藥品費用負擔比例將至少降低6個百分點。糖尿病患者、腫瘤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結核病患者的個人藥品費用負擔降幅將更大。本次新增品種較多,將大部分原來自費藥品納入了醫保報銷范圍,包括價格昂貴的抗腫瘤藥、抗排異藥等等,新增藥品的納入將進一步降低參保患者的個人費用負擔。
嚴禁濫用抗菌藥物
通知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嚴格遵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對于違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原則,對醫保患者濫用抗菌藥物的,將按醫保規定給予處罰;各定點醫療機構為醫保患者應用抗菌藥物時,應首選療效確切的一線用藥,使用二線用藥、三線用藥(指注射劑),必須經相應的批準醫師簽字認可。應用注射劑,必須經科主任或專家會診批準后方可使用。對高檔抗生素聯合用藥問題,手術病人預防性應用抗菌藥問題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并明確規定對違反衛生部門制定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原則》,對醫保患者濫用抗菌藥物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將按規定給予處罰。(記者
張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