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17 11:49:40
晚報訊 據新聞晚報報道,《上海市促進就業若干規定》將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規定,登記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三次拒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適合的就業機會的,將退出失業登記,不再享受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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