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硬闖收費站、車拖收費巡查員30余米的王某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他不但為這一時氣盛的“一拖”付出8萬多元的賠償金,更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去年3月31日,王某駕駛一輛運輸車在通過東紅公路梅埠收費站時,沖過收費窗口直到碰到欄桿時才停住,執法人員在處理時,他將欄桿掀起開車就闖,并將正站在車
前勸阻的執法巡查員李志軍撞倒,一直拖出30余米才在值班人員的喝斥下停住。王某當場被警方擒住,李志軍被送到醫院急救。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志軍左頭面部、右手皮膚剝脫,構成八級傷殘。王某此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賠償李志軍經濟損失85744.81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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