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于任飛
11年前,清華女生朱令離奇鉈中毒。中毒原因至今仍撲朔迷離。朱令的父母認為此案是“蓄意投毒”,而“最大嫌疑人”就是女兒同宿舍的女生蘇薈(化名)。11年來,外界對此案的爭論從未停止,至今發展到網絡熱議。近日,蘇薈兩次在網上發表聲明,先是否認外界關于她是清華唯一可以接觸到鉈的
學生的焦點問題,1月9日,蘇薈又委托家人要求向公安機關申請重新偵查此案。
近日,記者通過多方努力終于聯系到了蘇薈的父親,他告訴記者:“蘇薈是完全冤屈的,她是徹頭徹尾的冤枉,現在更冤枉!”
“她是徹頭徹尾的冤枉”
對于記者的提問,蘇薈的父親表現得十分謹慎。“現在對于這件事我還沒有更多的情況能跟你談。”當記者問到從家人的角度看,蘇薈是否跟朱令中毒有關時,蘇薈的父親回答:“蘇薈是完全冤屈的,她是徹頭徹尾的冤枉,現在更冤枉!”
“他父親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根據我現在掌握的信息判斷,我只能把蘇薈列為最大嫌疑人。”朱令的母親朱明新說,她判斷蘇薈是“最大嫌疑人”主要有如下依據:其一,當年清華大學曾經向她證實,“蘇薈是校內唯一有機會接觸到鉈的學生”;其二,“檢驗結果證明,朱令是先后兩次鉈中毒,而第二次中毒地點就在宿舍內”;三是朱令父母向警方報案后沒幾天,朱令住過的宿舍就發生了一起離奇的盜竊案,唯一丟失的是朱令曾經用過的一些洗漱用品。“我們懷疑兇手在消滅投毒證據。”
“根據這些我沒辦法不懷疑蘇薈,當然我也希望不是她,但我一定要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朱明新說。
律師:受害者可先行起訴學校
“如果犯罪嫌疑人經過警方偵查最終找到了,那么他除了將面臨刑事處罰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昨天,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解釋說,民事責任主要包括朱令已花費的所有醫療費以及朱令家人的誤工費等。
“雖然目前案中犯罪嫌疑人沒法確定,但是賠償也不是無處可尋的,朱令的家人可先起訴學校,要求他們承擔相應的民事連帶責任。”吳冬律師介紹說,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學校應保障在校生的人身安全。“朱令意外發生鉈中毒,這其中學校對于有毒物質的保管是未能盡到責任的,學校應在未盡合理安全保障義務的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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