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年剛過,市建委推出了扶持建筑業發展10條措施,在全市建筑業引起強烈反響。這10條措施緊密結合當今世界建筑業發展特點和我市建筑業發展實際,從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程發包、人員培訓等多個層面入手,為行業發展營造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構建更加科學完善的監管機制。
安全不能打折扣
為了防止建筑施工企業惡性競爭,影響安全生產、損害工人權益,《措施》規定,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須將保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作為不可競爭的項目單列出來;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將該費用的60%撥付給施工單位,在辦理安全報監時,須同時提交相關的發票和銀行對賬單;工程主體完成三分之一前,建設單位應將剩余費用全部撥付到位;市內四區和五市三區城區新開工工程全部實行標準化管理,其他新開工工程60%以上實行標準化管理,全市至少創建100個標準化示范工地。
規范工程發包、承包
嚴禁肢解工程,確需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建設單位應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協議,由施工總承包企業統一管理,并按有關規定向建設單位計取總承包協調管理費;嚴禁壓級壓價,招標單位編制的預算控制價不得低于同期同類工程的平均中標價;嚴禁低于成本價中標,實行合理范圍低價中標。同時,實行合同見證制度,遏制“黑白合同”現象。出現“黑白合同”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合同雙方予以查處,并作全市通報。
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不履行工程建設基本程序以及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轉讓和出賣資質證書等違法行為,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和遵紀守法企業的合法利益。
打造品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對開拓外埠市場成績優異的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在業績認定、人員培訓、管理考核、辦理資質增項和升級以及評優等方面給予政策鼓勵;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對外出施工企業的跟蹤服務,協調幫助企業解決外出施工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加強與江蘇、四川、貴州、臨沂、菏澤等重點勞務輸出地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協商合作,引進一批在當地經過正規培訓發證、綜合能力較強或具有專業特色的成建制勞務隊伍,并爭取輸出地主管部門在我市設立辦事處統一管理,幫助企業解決“民工荒”問題;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努力培育一批管理技術高、社會信譽度高的品牌施工企業、品牌項目經理和各具專業特色的品牌勞務企業,受表彰的企業和個人可享受直通車服務和在招標投標、資質管理中享受優惠待遇;取消同一工程地點同一項目經理只可承接兩個單體工程的限制,允許項目經理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在同一地點承接多個單體工程;縮短項目經理押證時間,在承接的工程項目主體竣工后,項目經理即可持工程主體驗收證明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領取押存的證書,繼續參加投標活動。
完善工程造價新機制
每月發布26類2萬余種建材及主要人工、機械臺班的市場指導價格,每季度發布工程造價指數、指標和不同結構類型建筑工程的單方造價,為企業建立投標報價體系提供信息資源;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和消耗量定額計價模式,為確保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實施,推行新的《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明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減少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糾紛,從源頭上提高工程計價的科學性和施工合同的履約率;建立健全合同登記制度。嚴厲查處投訴舉報,定期公布工程結算審核違規單位名單,切實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
改革人員培訓制度
以降低成本、提供方便為出發點,實現由政府主導培訓向企業自主培訓和聯合培訓轉變,由集中培訓向上門培訓轉變。普工培訓,原則上由企業自行組織;普工考核,由建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免費組織;技術工人培訓,實行企業自行組織和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企業或企業聯合一次組織30人以上的,可委托建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上門培訓;技術工人考核,由建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統一組織,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委托建筑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上門考核;實行《崗位證書》正副本制度,對經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鑒定合格的技術工人頒發《崗位證書》正副本,正本發至施工企業存檔,副本發至技術工人本人保存。
另外,《措施》還就解決拖欠工程款、加強科技進步、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發揮協會作用等做了明確規定,提出了全新的目標。(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