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第七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暨第二批歷史優秀建筑,4處炮臺遺址和12處文化名人故居納入其中保護冊再添“老房子”
晚報訊 1月4日,是我市榮獲國務院頒布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12周年紀念日。市政府日前發出《關于公布青島市第七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公
布即墨市現子埠遺址等47處不可移動文物為“青島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另外青島市第二批182處歷史優秀建筑也將于近期由市政府公布。至此,我市已公布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8處,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總量達到了153處,歷史優秀建筑總數已達313處,走在了全國同類城市的前列。
近年來,我市陸續發現了一批具有較高價值的文物古跡。市文物局及市文物專家委員會力爭保留各種類型的文化遺存。古遺址中既有新石器時代早期代表現子埠遺址,又有代表我市古代工藝技術發展水平的鐵嶺莊漢代冶鐵遺址。
炮臺遺址是德占青島時期重要的軍事設施,是研究軍事建筑發展演變的重要資料;分布在小魚山區域文化名人故居是我市20世紀二、三十年代文化繁榮的重要實物見證。這次4處炮臺遺址和12處文化名人故居集中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為我市歷史文化名城增添了重要的資源。
歷史優秀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根”,是城市發展的歷史見證,是城市精神的物質載體。市文物局會同市規劃局組織專家組,確定了182處歷史優秀建筑,正式上報市政府,將由市政府最終核定公布青島市第二批182處歷史優秀建筑。
市民要了解第七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第二批歷史優秀建筑詳情請登錄青島文化網(http//www.qdwhw.com)(記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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