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01 05:09:53
、杜長興、楊承海、王建青、王銀鵬、盧連軍、鄒浩八人借款抵押合同糾紛一案,在本院提級執行過程中,經聽證查明:上述八名被執行人與青島廣華房地產開發 經營中心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與申請執行人簽訂的住房貸款抵押合同,均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由于上述當事人所簽訂合同涉及的房產已經拍 賣完畢,為公平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公告如下: 申請執行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南支行(原中國建設銀行青島市市南支行)與被執行人王建國、關
經營中心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與申請執行人簽訂的住房貸款抵押合同,均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由于上述當事人所簽訂合同涉及的房產已經拍
申請執行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南支行(原中國建設銀行青島市市南支行)與被執行人王建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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