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買期房,購房款由擔保公司監管。濟南實行的這一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12月29日取得了國家建設部的肯定,并稱其為“濟南模式”。
據國家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侯淅珉副司長介紹,目前,在商品房預售監管方面,全國主要有三種模式:“廣州模式”是采用政府監管、財政收費(2‰)的辦法;“重慶模式”
則是委托監理單位與銀行、開發商簽訂三方協議,明確規定資金監管范圍、使用方式、監管費用、違約責任的模式;“濟南模式”則采用由開發商委托專業擔保公司為預購人承擔責任擔保并對資金的收存、使用進行監管的辦法。
據悉,商品房預售款實行監管制度,可切實保護好購房人的合法權益,避免發生爛尾樓、開發商卷款外逃等現象。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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