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日前分別對一般結算參與人和特別結算參與人結算協議格式作出規范,結算參與人即乙方同時經營證券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的,須分戶完成結算;在辦理結算業務前,結算參與人須與中登公司即甲方簽訂協議并繳納結算保證金。
對一般結算參與人的協議要求,乙方應在甲方開立結算備付金賬
戶、證券交收賬戶以及按照甲方相關業務規定應開立的其他結算賬戶;乙方同時經營證券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的,應向甲方申請開立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自營證券交收賬戶和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客戶證券交收賬戶,分別用于完成自營證券交易結算和客戶證券交易結算。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協議和繳納結算保證金后,方可辦理結算業務。
協議規定,乙方參加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實行標準券制度的質押式債券回購業務,應當按相關業務規則規定向甲方提交質押券,與甲方建立質押關系,用以擔保融資回購購回義務的履行。乙方可將自營債券作為其自營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券、將客戶債券作為客戶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券予以提交。
協議還規定了乙方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出現資金交收違約時,甲方有權采取的措施,如T+1日為乙方自營債券回購交易到期交收日,乙方可從已提交的自營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券中指定可供處分的質押券;乙方申報的質押券及甲方按相關業務規則取得的其他證券價值不足的,就不足價值部分,暫扣或暫不交付其自營證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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