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2-19 11:32:19
建設部等八部委近日發布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原則上各地區可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具體由各地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   ; 各地區在制定采暖費補貼政策時,應根據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標準、收入水平、城鎮供熱平均價格、采暖期限、企業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統籌考慮各類人群的補貼標準和發放辦法。 李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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