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保村莊一份和諧 嶗山區推開農村社區民主管理三項制度 本報訊昨天,嶗山區召開現場會,總結《農村社區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辦法》、《農村社區采購管理辦法》和《農村社區重大事務民主決策辦法》等三項民主管理制度的試點經驗,并在全區139個社
區全面推開。這三項制度通過對農村工程發包、物資采購、民主決策等程序的規范,實現了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的“陽光運作”,填補了農村社區在集體資金使用、工程發包等村級民主管理制度上的空白,達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保村莊一份和諧”的目的。市委常委、嶗山區委書記李增勇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了解,今年7月份以來,針對城市化進程中農村社區工程發包、物資采購、重大決策等群眾關心關注的敏感問題,嶗山區出臺了農村社區民主管理三項制度,并在金家嶺等16個社區試點,收到了良好效果。《社區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辦法》著重圍繞規范工程發包程序、防止暗箱操作作了明確規定。王哥莊街道囤山村對道路硬化項目進行了公開招投標,為集體節約資金3萬余元。《社區采購管理辦法》著重圍繞規范物資采購程序、防止假公濟私作了明確規定。中韓街道牟家村需購買一輛商務車,按照《采購管理辦法》規定,在村莊提出采購申請、街道審核同意后,由區政府相關部門實行統一采購,只用7個工作日就辦好了所有手續,而且比村里的預算還節省了2000多元。《社區重大事務民主決策辦法》著重圍繞規范重大事務決策程序、防止獨斷專行作了明確規定。凡是涉及大多數居民利益的重要問題都列入社區重大事務決策范圍,按照提出議案、“兩委”聯席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征求意見、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表決、公示表決結果、組織實施7個程序進行。(本報記者錢卓本報通訊員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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