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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某(中)在監獄中被宣判加刑 |
6年前,不滿18歲的歐某因
連奪兩條人命,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4年前,歐某憑借良好的表現被減刑至有期徒刑20年。兩個月前,歐某突然駕駛監獄內的電瓶車沖向監獄北門企圖越獄被抓獲。昨天,歐某被李滄區法院以逃脫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與前罪合并執行20年。
17歲殺人被終身監禁
1998年,在嶗山區一家采石場打工的歐某與老板彭某因工資發生矛盾,歐某對老板懷恨在心,與同伴商量后決定報復老板。當年2月14日晚上,歐某將老板騙到石場內的大貨車邊,謊稱油箱漏油,趁彭某低頭檢查時,歐某用木棒猛擊彭某頭部,將彭某當場打死。隨后,歐某又用同樣的方式將彭某的母親殺害。慘案發生后,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并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企圖越獄時捅傷4人
服刑期間,歐某曾在2001年11月7日,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減為有期徒刑20年,在許多人眼中,歐某已經有了希望。今年10月9日下午,正在監獄服刑的歐某突然爬上停在監獄內第五監區車間門口充電的電瓶車上,發動車子后,歐某駕駛著電瓶車直沖監獄北大門。當電瓶車行至距離第二監區車間門口時,被服刑人員展某、李某等人發現,幾人立即上前勸阻。可是歐某非但沒有主動停車,掏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自制尖刀,先后將展某等4人捅傷。最終歐某的越獄計劃沒有得逞,被聞訊趕到現場的監管人員當場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