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撫養費,這對父母心挺狠 五年前,張先生和小云相遇,當時二人都為已婚。兩人很快就談上了戀愛,不久便在外租房同居生活,一年后,小云生下了女兒果果。 果果半歲時,張先生和小云商量,將孩子托付給別人撫養。于是,他們將果果交給了老趙
夫婦代為撫養,并約定,每月給付老趙夫婦代撫養工資和女兒的生活費500元,同時還寫下了書面協議。 果果四歲時,張先生與小云之間了現了感情裂痕,他們稱,老趙夫婦不將女兒還給他們,也不讓他們探望,并以此為由拒付撫養費。而老趙夫婦則認為,自己為張先生和小云代為撫養女兒,他們二人應給付撫養費用。在索要無果的情況下,老趙夫婦將張先生和小云告上法庭,索賠撫養費6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先生、小云二人對非婚子女有撫養義務,且老趙夫婦是代二人撫養子女,并沒有收養果果,老趙夫婦不承擔法定撫養義務,果果的撫養義務由張先生及小云二人承擔。據此,法院判決張先生、小云需給付老趙夫婦6000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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