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留下一張1萬元的存折,曹女士到銀行提款時卻被告知這筆錢已經提走了。“存折上明明只有存入的記錄,錢怎么會沒了呢?”曹女士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了法庭。昨天,被告銀行稱,他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錢被當場提走,而曹女士的代理律師則一再表示,存折賬面就是最好的證據。
丈夫留下
萬元存折
曹女士的起訴狀中稱,2001年,她的丈夫辛某在建設銀行開設了賬戶,并在2004年3月18日在該賬戶存了1萬元。去年,曹女士的丈夫患病后,因為急需用錢,曹女士拿著存折到銀行取錢,結果工作人員查詢后告訴她,存折上的1萬元錢根本不存在。因為當時忙著給丈夫治病,存折的事被暫時放下了。今年6月份,丈夫病逝后,曹女士開始向銀行討要存款。
前腳存錢后腳提出
“這筆錢當場就被提走了。”昨天,建設銀行法律服務部的高先生告訴記者,據當時為辛某辦理這筆存款業務的業務員回憶,當初的確有人到貴州路一儲蓄所存過1萬元,但客戶剛把錢存進銀行后,又當即表示要將錢提走,而且非常著急。為節省時間,儲蓄所為客戶辦理了沖銷業務,并由儲蓄所主任親自在沖銷記錄上簽了字,將這筆賬劃掉,但業務員沒有把存折上的存款記錄劃掉。1年之后,一名自稱是辛先生親戚的男子曾到銀行想取錢,銀行解釋后,對方便沒有再追究。此后,銀行也找過辛先生要求取證,但因為當時辛先生已經病重,取證沒有成功。高先生表示,銀行的賬目和證據都非常清晰,而且他們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證據。
存折賬面“鐵證如山”
面對銀行提出的“證據確鑿”,為曹女士代理此案的呂律師表示,他們沒有看到什么簽了字的沖銷記錄,也弄不清楚銀行提供的銀行出入賬記錄。他們認為,銀行存折清晰地記錄著曾經存入了1萬元,但沒有提走這筆錢的相關注釋,因此銀行應該為此負責,返還這筆存款。
到底誰該為這筆存款買單,法院近日將做出判決。(記者 于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