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討薪無據請你試用三招
錄音、證人和花名冊的名字都可用作討薪證據
早報訊
早報昨天開通“綠色通道”幫農民工討薪,結果近九成求助的農民工因拿不出任何證據,使自己難以得到法律保護。究竟還有哪些證據能夠幫農民工“說話”?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和法律人士。
市建管局建管處馬
處長告訴記者,農民工討薪需要出具勞動合同和欠條,但從目前投訴的情況來看,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是兩手空空來討薪,手頭既沒有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也沒有對方打的欠條,僅憑自己口述,這就給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帶來很多麻煩,農民工的自身權益也無法得到保護。馬處長同時提醒農民工,工資欠條需要有項目經理的簽字。
如果農民工沒有合同和欠條,還有什么證據可以幫農民工“說話”?鐘聲法律服務所郭鐵鈞主任認為,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錄音證據、證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證明農民工與施工單位的關系。
另外,如果某單位的花名冊上有自己的名字,也可以證明雙方的關系。(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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