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某借口600多平方米的網點房沒有預留消防通道,認為房屋結構不合理,便私自動手砸墻開門,昨日鎮江路13號網點房在墻上開了個門后,引來樓上居民一片反對聲,市規劃部門表示,不管什么理由,破墻開門必須在施工前申請。 墻上開門讓人擔心 昨天
上午,記者來到鎮江路13號,記者看到位于樓梯二樓平臺處新開一扇門,門上已經裝有嶄新的防盜門。樓上居民告訴記者,“在外墻上砸出個門來,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他們非常擔心樓體安全。 市北城管執法人員前來調查時,網點房的承租者出示了一份由開發商青島高盛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證明:“該網點房在施工時沒有設置消防通道,在二樓樓梯平臺處開消防通道,不會影響房屋結構,也不會影響居民生活。” 新開門前必須申請 昨天,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答復說,已經建好的樓體要破墻開門需得到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批準,如果開門是要用作消防通道的,則需要消防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得到批準后方可以施工。“但未經審批便私自開門的,不管理由多充分都屬違規。” 記者臧旭平為您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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