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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施工”現場。城管的車輛停在旁邊進行監督。 |
   日前,嶗山區多名車主給《大青島》周刊打來電話反映,他們一些車輛手續不全被查處后,城管部門拿出兩種處罰方法,
要么接受罰款,要么義務去拉建筑垃圾,車主對此頗有微詞。城管部門就此解釋說,責令“問題車輛”去拉垃圾,是用行為罰代替行政罰款,符合有關規定。    11月18日上午,《大青島》報道組派出記者前往嶗山區調查采訪。車主反映的建筑垃圾坐落于青島市供電公司嶗山供電部北側。記者在現場看到,一輛挖掘機正在忙碌著往兩輛自卸車上裝“貨”,碩大的建筑垃圾堆已經被“啃”掉一角。據知情人士介紹,這兩輛車正在“以勞折資”,接受城管部門的處罰。這名知情人士透露,為了清除這堆建筑垃圾,嶗山區有關部門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嶗山區城管部門。但是,據說沒有給城管部門提供費用。
   上午9時30分,記者約見了幾名車主。他們面有難色地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在嶗山區搞土石方工程的,不想公開站出來披露此事。據車主們反映,從今年10月中旬開始,嶗山區城管部門在幾條主要道路上“設卡”檢查過往的運輸車,如果查到沒有運輸證的車輛,城管便會開出罰款。如果不接受罰款,必須為城管拉建筑垃圾(前提要交2000元或5000元不等的押金,此押金完成任務后退還)。車主告訴記者,城管規定每天必須拉完30車,送到指定的地方。為防止車輛消極怠工,城管人員親臨現場登記運垃圾車輛的車號和運送的次數。
   據記者調查,從10月中旬至今,約有100輛車以這種方式“接受過處罰”。
   據了解,嶗山城管部門具體負責這項任務的是嶗山區城管五中隊和六中隊。11月25日下午,記者分別電話聯系了嶗山區城管六中隊和嶗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據六中隊隊長劉足剛介紹,近年來嶗山區開工工地多,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現象嚴重。嶗山區為解決這一問題,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回填山體。劉隊長告訴記者,這堆建筑垃圾約有16萬立方米,要拉倒嶗山區的孫家下莊。他們抓到隨意傾倒建筑垃圾和無相關手續的車輛,采取兩種處罰方式,一是經濟處罰,根據相關規定給予2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款;二是行為罰,也就是責令他們義務拉建筑垃圾。嶗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值班的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種行為罰代替行政罰款符合有關規定。
   一名車主接受采訪時說,城管這是隨意違規執法,這種執法方式有點侮辱人格,他們難以接受。
   嶗山城管的這種執法方式究竟合不合法?歡迎廣大讀者和法律界人士撥打熱線82888299或發郵件至hxm0705@就此發表觀點。《大青島》報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