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誰負責
向本報反映情況的市民說,看到德興路這樣被反復開挖,讓人痛心,他先后與不少部門聯系,質問為什么不能統一組織施工,對方以各種理由解釋,說是鋪設管道的是多個部門,不好協調。但卻沒有采取措施。
道路反復開挖,花的是財政的錢,影響的是市民的出行,周邊
的環境質量也大大下降,這種公共利益誰來考慮?據了解,德興路上的施工者都不是擅自而為,其開挖路面的行為都得到了有關職能部門的批準。現在的問題是,誰來監督審批部門的行為?因審批造成的這種“馬路拉鏈”現象帶來的后果誰來追究?
作為一種公共的資源,城市道路被隨意挖掘,從表面上看,是浪費了公共資源,從深層次分析,是有關部門和單位缺乏對社會、對公眾負責的態度,視公共利益為兒戲。記者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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