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債”纏上二手房老房東金蟬脫殼:房子已經賣了,欠賬未清;新主人不堪其擾:他欠費要我繳,豈有此理
買了一處二手房,沒想到惹上一身債。市民谷先生在四方區購買的二手房引來了麻煩,由于原來的房主欠交供熱費,供熱單位近日催著交費,而原房主卻拖著不辦。記者近日在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采訪時發現,不
少市民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主要關注的是房屋價格,而對供熱費、水電費及物業費等是否結清卻忽視了。在一些中介公司,因此引發的糾紛也不少。
買二手房買回欠債
谷先生介紹說,前一段時間,他通過一家中介公司,在四方區購買了一套面積95平方米的二手房。臨近供熱時,他到物業公司繳納供熱費,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原來的房主去年的供熱費沒有交,物業管理費也欠了一年的。今年如果想供熱,必須交了去年的欠費。沒有辦法,這幾天,谷先生正忙著與原房主聯系。而原房主認為,當時供熱公司的供熱質量不好,不愿意交上所欠的供熱費。由于買賣合同中就此沒有約定,谷先生不知道能不能協商成功,今年能不能供熱也是未知數。
記者從市區部分供熱公司了解到,像谷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并非個別現象,他們也經常接到類似的咨詢電話。
交易升溫糾紛不斷
“我購買的二手房正在出租過程中,還有半年的時間才能到期,如果這時候讓租住房屋的人家提前搬出,違約的責任應當由誰來承擔?”市民張女士在近日的二手房交易中,遇到了這樣一件令人頭痛的事。
據了解,近幾年來,我市的二手房交易數量升勢不減,已超過了新房的交易量。在眾多的二手房交易中,由于合同約定不清或購房者的大意,有關各種費用方面的糾紛也出現了不少,除了供熱費外,在二手房交易中,還容易出現水電費等方面的糾紛。一位市民購買二手房后,卻接到了自來水公司的催費通知,與原來的房主聯系,房主說總水表與分水表有差異,當地的不少居民都不愿分攤水費。記者蘆智峰
有關人士建議———交易時最好有清單
記者手頭有一份22世紀不動產的買賣契約,在其補充規定中,就水費、電費、供暖費等進行了詳細的約定。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在契約中把相關的事項說清楚了,對于交易雙方來說都是好事。但一些中介公司為了促成交易,有時會故意隱瞞房屋的情況。
有關專業人士提醒市民注意,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除了對房屋的價格予以關注外,也應當了解原房主的繳費情況,最好讓對方提供一份繳費的清單,這樣就可以減少一些糾紛。如果沒有清單,也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出現欠費問題的處理方法,以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