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廣告牌成劫匪幫兇!”    李文波在四方長途站過街天橋被害,其家屬昨認為阻礙視線的廣告牌豎得“有毛病”
   
   “本來我們只痛恨行兇的歹徒,可是到侄子遇害的地方一看,我們覺得搭廣告牌的人也有責任!”昨天下午,早報新聞熱線82888000接到了市民李先生的電話,他說幾天來他們一家人都沉浸在侄子李文波在四方長途汽車站過街天橋被害的悲痛之中,可是昨天到了案發現場,他們一家人都認為天橋兩側的廣告牌也是“兇手”。    
   回放過天橋遭劫被害
   “我侄子死得太可惜了,大學畢業才4個多月。”李先生告訴記者,16日李文波出差從煙臺返回青島,乘坐汽車晚8時才到達四方長途汽車站。由于路中央有欄桿,李文波沒有橫穿馬路而是走天橋過街,可就是在天橋上遇到了歹徒。歹徒不但搶走了他隨身的錢物,還一刀捅在李文波身上,要了他的命。此后有路人看到倉皇逃竄的歹徒,撥打110報了警。
   “真可惜,這孩子學習挺好,還能吃苦,本來能挺有出息的。”李先生介紹說,李文波今年24歲,幾個月前剛剛大學畢業由于老家在昌邑市農村,李文波畢業后沒有再深造而是選擇了就業。今年7月,李文波在島城某電子公司找到了工作,實習3個月后正式簽約。而遇害前他剛剛轉正一個多月,從青島去煙臺是他第一次出差。探訪天橋被廣告牌“屏蔽”
   昨天下午3時,記者在李先生的帶領下來到了命案現場(上圖):位于溫州路上的四方長途站門口的過街天橋。并找到了李文波中刀倒下的地點,在過街天橋的中部,一堆黃沙蓋住了方圓兩平方米大小的地方,有些沒蓋好的地方還有血跡露出來。記者看到,天橋兩側都“覆”上了高高的廣告牌,超出天橋的護欄有30多厘米,人走在橋上就像走在胡同里,根本看不到橋下的人,而橋下人也看不到橋上。質疑廣告牌成為“幫兇”
   “沒有這些廣告牌,根本不會發生命案,這樣一擋起來簡直成了死角。”走到天橋下,李先生指著廣告牌給記者看,從橋下望去,根本看不到橋上的行人。李先生說,李文波遇害后青島的親戚們都很難過,覺得這孩子太倒霉了。可是昨天上午大家到橋上看過后,都覺得不對勁,認為這廣告牌豎得“有毛病”,都覺得要是橋下能看到橋上的話,不至于有人敢在天橋上公然搶劫作案,就算作案的話也會很快被橋下的路人發現。
   隨后,記者詢問了幾個賣水果、賣報紙的攤販,他們都知道橋上發生命案的事,并指出晚8時他們這些攤位都已經撤了,但橋下還會有不少“靠活”的出租車司機,溫州路上的車流量也很大,“如果沒有廣告牌會有很多人看見這事。”調查廣告牌是個“過期貨”
   天橋兩側的大型廣告牌同屬于島城一家企業,記者昨聯系到了該公司,該公司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牌子上的廣告是宣傳他們公司的,但是牌子是委托廣告公司做的,掛牌子相應的手續也是廣告公司完成的,王先生說,牌子已經在橋上掛兩年了,“應該不會有違章掛牌子或手續不全的問題。”記者追問廣告公司的名稱和電話,王先生解釋說,電話在負責此事的同事手里,而該同事近期出差了聯系不上。
   記者緊接著撥通了市戶外廣告聯審辦的電話,工作人員查詢相關記錄后告訴記者。長途汽車站門前天橋上的這兩塊廣告牌當初是經過審批的,但是從今年2月份起就已經過期沒有續審了。而且,市戶外廣告聯審辦審批時對廣告牌的限定是2米高,不能超過橋的護欄,“現在的超出部分是私自加高的。”對于天橋設置廣告牌遮擋是否容易造成安全死角。工作人員說要在天橋上“掛”廣告必須要經過審批,而聯審辦一般是本著不能超過護欄高度的要求審批的。最新進展警方正在調查此案
   昨日下午4時,記者和李先生來到了四方區阜新路派出所咨詢李文波遇害案。值班的民警不愿透露案情進展,只是說目前正在抓緊破案,刑警隊已經“進駐”派出所了。記者隨后詢問天橋上是否發生過其他案件,廣告牌是否造成了安全死角,民警表示只負責刑事案件偵破,李文波的家屬是否起訴掛廣告牌的企業屬于民事糾紛。
   李文波的父親昨表示,他們將通過法律就廣告牌一事討個說法。
   
撰稿攝影記者劉文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