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強化對欺詐經營行為的監管,以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這是規范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更是人們期盼已久的舉措
11月15日《北京晨報》的一則報道說,北京市建委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商的監管,即將出臺新的房地產開發流程,對開發商實行更嚴格
的準入和清出制度,對于沒有開發實力,在一年的規定期限內沒有開發業績,或在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中違反程序、情節嚴重的,所售房屋面積嚴重縮水、房屋入住時間拖后、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等欺騙欺詐行為且情節嚴重的開發商,將取消其企業資質證書。
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強化對欺詐經營行為的監管,以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這是規范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更是人們期盼已久的舉措。
時下,一些房地產開發商不講市場規則,欺騙消費者行為屢禁不止,使房地產行業成為廣受社會詬病的行業之一。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房地產糾紛已經連續幾年成為消費者投訴最多的行業。公眾對暴利的房地產業頗有不滿,開始追問房價的成本究竟是多少,而這種追問屢屢受到房地產商的抵制。房地產業和開發商之所以敢于無視和損害消費者利益,根本之處在于其具有強勢地位,與消費者之間形成市場主體地位不平等、利益不均衡和權利不對等的失衡狀態。
其實,其他帶有壟斷色彩的一些行業也存在類似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依仗壟斷地位而無視消費者利益的現象。盡管經過多年改革,這些行業的壟斷色彩在逐漸淡化,但其服務水平差、服務價格高的狀況并未根本改變,消費者也往往無從制約他們的“霸王”行為。對這些行業,單靠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在市場經濟還不很完善的時期,要平衡這種一方強勢、一方弱勢狀態的有效手段,就是通過公權力的干預,通過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對市場進行必要的監管,調節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和信息不對稱,這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職責。
相對于經營者來說,消費者往往處于市場的弱勢地位,他們能夠獲取的信息有限,知情權沒有保障,因此,期盼依靠消費者的“貨幣選擇權”來維護自身利益,幾乎是“不自量力”。尤其是在市場競爭不充分的階段,發揮政府“看得見的手”的調節作用就更為重要。只有通過政府必要的干預,通過市場規則的規范,才有望平衡雙方的強弱勢力,減少損害消費者利益現象的發生,也才能更有效地健全市場經濟體制。
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看得見的手”的作用也不是萬能的,更不能越位。在強化政府“看得見的手”調節功能的同時,我們還應該通過法律、制度和機制來賦予消費者更多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只有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和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共同作用,消費者的“貨幣選擇權”與經營者的資本權才可能保持平衡狀態,我們才可能期望一個公平的市場的降臨。(郭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