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流通與消費研究室主任陳新年透露說,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但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超過10萬家,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與過捐贈(11月14日新華社報道)。 長期以來,我們常常看到的輿論是中國缺少慈善家,用國外富翁的慈善捐贈和國內的對比,
來證明國內富翁慈善意識的缺乏。但是中國的富豪說:“我不相信慈善機構!”在《公益時報》版“2005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中,以捐贈7500萬元位列排行榜第二的余彭年說,“我做好事,錢要真正交到百姓手里,才放心。”他不希望自己拿出的一百元錢,只有二三十元能送到百姓手里,剩下的都流到其他地方。 事實上,公眾在抨擊中國富豪吝嗇慈善事業的同時,忽視了慈善事業的一個顯著特征:慈善絕不是富翁們的專利,社會捐贈是重要的社會發展資源。我們可以看一看美國的做法。 2003年美國人捐贈2410億美元給慈善公益機構,人均善款460美元,占當年人均GDP的2.17%。而2002年中國人均善款0.92元,占當年人均GDP的0.012%。中華慈善總會統計,每年的捐贈大約75%來自國外,15%來自中國的富人,10%來自平民百姓。我國志愿服務參與率按目前4000萬人計算,為3%,而美國為44%。簡單地說,我國90%的公民沒有給慈善事業盡力。美國只有10%的捐款來自公司企業,5%來自大型基金會,而85%的捐款來自民眾。 我們和美國在慈善事業上的差距,并不僅僅在企業捐贈上,而是全方位的。而這需要提高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讓慈善組織取得社會公眾信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 盡管在很多發達國家,慈善事業的經費主要由富豪階層來支撐,但是這不能成為忽視普通公民在慈善事業上責任的借口。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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