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確保奧帆賽籌辦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決杜絕各種違紀違法現象的發生,市委、市政府不斷加大對奧帆賽籌辦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為打造奧帆賽陽光工程、廉潔工程、高效工程打下了堅實基礎。
針對奧帆賽涉及面廣、工程大、規模大、投入資金多的特點,市委、市政府切實加強了對整個奧帆賽籌辦工作
的監督。2004年初,市政府成立了由監察、審計、財政、規劃、城建、發改委、體育等部門組成的奧帆賽監督委員會,對奧帆賽各項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部位和環節,如奧帆賽籌辦工作的重要事項決策、工程項目、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大額資金使用和人員招錄使用等方面,加大了監督力度。在此基礎上,市委、市政府要求有關部門實施提前介入方式,奧帆賽籌辦工作相關單位要按照北京奧組委“十公開十不準”規定,嚴格落實重要工作信息提前公示制度,對一些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重要規劃設計、工程招投標、重大活動組織等熱點情況和信息要通過新聞媒體提前向社會公開。同時,對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進行重點監督,一是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將奧帆賽基地建設的各項工程和材料設備采購全部納入有形市場公開招標,并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規人員;二是對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實施跟蹤監督,每一項目完工和大宗物資采購結束后,都要進行全程審計,保證資金的安全運行和高效使用。
為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奧帆賽工程滋生腐敗,市委、市政府不斷完善監督制度和機制,加強對奧帆賽的監督管理。在相繼出臺《奧運會國際帆船中心基地建設招標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島國際帆船中心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工作的意見》等十幾項制度規定的基礎上,建立了奧帆賽籌辦工作相關部門相互監督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律師、專家等社會各界人員對奧帆賽各項籌辦工作進行監督,形成了各工作部門各負其責、上下聯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監督合力。(孫偉杰 藍承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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