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速資產懸空
由于山東省的高速公路資產一直沒有完全劃歸到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名下,導致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山東基建()涉嫌虛假陳述母公司信息。而按規定,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對省內所有已建成和將要建設的高速公路及中國證監會批準上市的路橋實行統一貸款、統一建設、統
一經營、統一還貸、統一納稅。
《第一財經日報》近日得到一份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內部材料,其中這樣陳述:“省國資委對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后,按照省政府、原省國資局和省交通廳有關文件規定,幫助公司解決了久拖不決的資產到位問題,解決了作為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資產虛假問題。”
這樣的表述看起來資產不到位的問題已經解決,而事實并非如此。這份材料在隨后明確該公司今年下半年工作重點時卻說:“積極爭取政策支持,落實省政府、原國資局有關文件要求,將已確定劃撥給我們的資產盡快落實到位,保障我們作為山東基建母公司資產與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連累山東基建
在2002 年3 月18
日上市的山東基建的招股說明書中,如此陳述了與母公司的關系:除了投入山東基建的資產之外,山東高速還擁有20條高速公路及一座橋梁。
山東基建招股說明書同時說,“截止到2000年底,山東高速擁有的高速公路總里程約為2006公里,2001 年9
月底達到2260公里,占全國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的1/7,列全國第一位。本公司擁有的濟青高速僅占山東高速所擁有高速公路總里程的1/7。山東高速公司的相關資產投入本公司或被本公司收購后,其仍擁有約1900公里的收費高速公路。”
而從上述山東高速內部材料可以看出,當時山東基建在招股說明書中所說的母公司資產直到現在也沒有完全劃到山東高速。據記者了解,現在,應該劃撥給山東高速公路集團的路橋資產中,還有7條高速公路沒有交付,具體是哪7條卻不得而知,不過他們的所有權系山東省交通廳系統卻無疑義。
利益驅動致劃轉不順
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山東省政府、原國資局、交通廳相關文件規定的資產之所以到今天還沒有完全劃轉,原因就是在于各方利益的博弈。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很賺錢,誰會舍得輕易放棄?”這位人士說。
據悉,2004年9月27日,山東基建曾發布公告: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持有的山東基建62.34%的國有股份轉讓給山東省交通廳公路局。這實際上就是把山東高速集團公司持有的山東基建股權全部轉讓給交通廳公路局。這一舉動最后被于2004年6月18日成立的山東省國資委否定。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是67家省管企業之一,國資委是代表國家行使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其資產應由山東省國資委管理。
“這次轉讓最終沒有完成。原因就是省國資委不同意。”山東基建的一位董事告訴記者,“到去年12月份,這部分資產最終被山東省國資委掌握。”“不過,交通廳還是想把這部分資產掌握在自己手中。這是數以百億計的資產啊。”上面這位人士說道。
管理高速公路無疑是個“肥缺”。據公開資料,僅今年上半年,山東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就收取通行費16.88億元,利潤達4.04億元。去年全年共收取車輛通行費31.24億元,經營開發收入13.17億元。一個京福高速公路濟南服務區今年前9個月的經營收入就超過了1.1億元。(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