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5-11-06 01:48:38 青島早報
早報訊 “我手機買了剛1個月就壞了,修了4次沒修好,最后他們竟說手機已報廢!”昨日,市民張先生來到濱河路工商所投訴。 張先生今年3月在書院路一通訊公司購買了一部手機,但不到一個月就無法正常使用,連續維修4次還是沒法正常使用。維修人員說,手機已報廢,誰也修不好了。張先生將對方投訴 至濱河路工商所,工商人員調查發現,張先生購買手機不到一年,屬于“三包”有效期內,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責令通訊公司為張先生免費更換手機主板。(記者 段海鷹 通訊員 李濤)
早報訊 “我手機買了剛1個月就壞了,修了4次沒修好,最后他們竟說手機已報廢!”昨日,市民張先生來到濱河路工商所投訴。
張先生今年3月在書院路一通訊公司購買了一部手機,但不到一個月就無法正常使用,連續維修4次還是沒法正常使用。維修人員說,手機已報廢,誰也修不好了。張先生將對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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