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3日出臺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意見,劃定了較為詳細的“出行路線”,力爭“十一五”期間,山東省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完成營業額130億美元,年均增長15%;境外投資中方協議金額10億美元,實際投資7億美元,年均增長18%;發展10個具有較大規模和實力、國際化經營程度較高的跨國經營企業,運營10個具
有一定開發權益的境外能源、資源合作開發大項目,培育10個具有品牌優勢和專業特色的外派勞務基地。
路線一 圍繞資源豐富、政局穩定、關系友好的國家布局
加快推進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努力緩解山東省能源和資源緊張的矛盾。鼓勵企業在石油、天然氣、煤炭、鐵礦、銅礦、氧化鋁、黃金、天然橡膠、木材等能源和短缺資源領域進行合作開發,鼓勵制造業企業把高耗能生產環節向境外能源、資源供給充足的地區轉移。圍繞資源豐富、政局相對穩定、與我關系友好的國家和地區合理布局,重點是東盟、俄羅斯、中亞、伊朗等周邊地區國家,中東地區國家,尼日利亞、委內瑞拉、巴西等非洲、拉美國家,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等資源豐富的國家。充分利用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和各類援外資金,鼓勵企業通過“以援助換資源”、“以工程換資源”等多種方式開展合作開發。
路線二 積極開拓歐美、 澳洲等發達國家和新興勞務市場
大力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等多種形式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推動油氣、電力、城建、交通運輸、地質勘探、礦產開采等優勢行業和企業,積極承攬技術含量高、能夠帶動山東省設備和技術出口的大型工程項目。支持企業爭取國家援外資金、出口買方(賣方)信貸、商業貸款以及國際金融機構資金承攬總承包項目。鼓勵設計咨詢、施工安裝、外經貿和生產企業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以項目為載體,強強聯合,參與國際競標項目。在深度開發發展中國家市場的同時,努力實現對發達國家工程承包市場的突破。鞏固日、韓等傳統勞務合作市場,積極開拓歐美、澳洲等發達國家和新興勞務市場。加強外派勞務基地建設,拓寬外派勞務領域,擴大外派勞務規模,創建山東勞務品牌。
路線三:鼓勵企業到我國周邊和非洲、拉美等地建立機構(小)
積極推動利用現有設備和成熟技術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大力開拓國際市場。鼓勵紡織服裝、機械電子、化工建材、輕工食品、種植養殖、水產品加工等行業的優勢企業,貿易先行,投資跟進,利用現有設備和成熟技術,到我國周邊和非洲、拉美等國家和地區,建立生產基地、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中心,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帶動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出口。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興辦具有不同特色的加工貿易園區,發揮產業聚集效應,提高協同競爭力。推進大型流通企業和專業市場在境外建立商品分撥中心和分市場,鼓勵中小企業以聯合體或出口代理等方式建立海外銷售渠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收購境外品牌和銷售網絡,進入跨國公司產業鏈,將山東省制造業比較優勢與發達國家的市場規模優勢相結合。
出行優惠:對重點企業外派人員給予長期簽證(小)
有關部門將對“走出去”企業簡化境外投資項目和企業核準手續,對使用自有資金的境外投資項目和投資企業由審批制改為核準制。簡化企業人員出國(境)手續,適當放寬企業人員出訪次數、天數和國家(地區)的審批條件;對因項目需要的擬派出國人員,經批準可辦理“一次審批、年內多次有效”的出國任務批件;對列入山東省“走出去”先進企業排行榜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簡化出國(境)政審等審批手續;對實力強、信譽好的民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經批準可根據需要按因公出國(境)渠道辦理手續。積極協調有關國家駐我國使(領)館,對重點“走出去”企業外派人員在簽證時提供便利,給予長期簽證或多次往返簽證。簡化外匯管理審批手續,對中方外匯投資額不超過1000萬美元的境外投資項目,省級外匯管理部門直接出具外匯來源審查意見,并逐步向設區的市下放審查權限。
(完)(記者 莊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