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11月1日訊(記者姜淑芹)青島市政府今天正式出臺文件,市郊五市39.7萬名被征地農民全面納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這意味著青島市在全省率先實現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全保障。
據青島市勞動部門統計,青島市從2004年開始為嶗山、黃島、城陽三區30萬被征地農民試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0%以上,參保
經費達11億元,有8萬老人已經定期領取養老金,占三區老人的95%。試點獲得成功經驗后,青島市決定在全市其他地區推廣,以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做到“失地不失保”,今年將在市郊五市選擇部分村鎮擴大試點范圍,使年內被征地農民適齡人員參保率達到30%以上,到2006年基本覆蓋所有被征地農民。
據介紹,根據青島市政府出臺的《關于推進各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市郊五市由國土資源部門實施統一征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被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且被征地后村人均農業用地少于0.3畝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被列為重點保障對象,納入新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按此標準統計五市共有39.7萬名被征地農民。參保經費的資金來源是: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優先用于個人繳費,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等土地收益部分優先用于補助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各市建立社會保險儲備金制度,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所需財政補助資金,從社會保險儲備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土地收益或財政收入補充。
根據這一政策,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領取條件后,領取的月最低養老待遇將高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