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平度市人民法院對大澤山“4·4”森林火災案做出判決,因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的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今年4月4日,平度市大澤山西大峪山發生森林火災,青島市和平度市
兩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迅速組織撲救,經森林消防專業隊員、公安干警、群眾撲火預備隊800余人奮力撲救,山火于4月5日零時全部撲滅。經實地調查,此次火災中過火有林地面積3.7公頃,燒死松樹18143株,損失價值100余萬元。經平度市公安局、林業局偵破,火災原因是由于當地村民高某在西大峪山上上墳燒紙時不慎引發的。(錢卓王劍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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