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10月19日訊(記者郝愛萍通訊員黃魯建)傳銷又有了新花樣。今天,記者從省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了解到,不法分子利用人們對直銷的不了解,動輒冠以“人際網絡營銷”、“電子商務”等名義引誘拉攏別人,舉報仍屢見不鮮。
10月17日,湖北的小伙子小陳從老家打來舉報電話,說國慶節后他
被朋友以做生意為名騙到山東淄博某商廈附近的出租屋里參加培訓,銷售一種保健品,一套產品3000元。在聽了幾次課后,他越來越發現自己可能已陷入了“傳銷”的泥潭。據小陳了解,參加這種所謂“培訓”的有數百人,他們大多是被親戚朋友的發財謊話騙來的,內部人稱之為“幫熟”。小陳早就想跑,無奈走哪兒都有人跟著,最后只好交了2000元錢,說回家拿剩余的錢才得以脫身。
另外,一位在廣州務工的聊城人反映他的老婆、妻妹、妻妹夫、外甥、侄女五位親屬都參加傳銷,現在每人已交了2600元,還在每天聽課,這幾個人一致認為自己從事的是直銷,而不是傳銷。
省工商局12315工作人員介紹說,由于傳銷現在已成了過街老鼠,所以組織者已給傳銷改頭換面,稱之為“人際網絡營銷”、“電子商務”等來迷惑人,還有的干脆稱他們的經營方式是直銷,受國家保護的,而不是傳銷。
工商人員介紹說,《禁止傳銷條例》將于11月1日施行,《直銷管理條例》也將于12月1日施行,兩部法規的先后施行,將對查處打擊違法傳銷行為和規范直銷行為有重要意義。如果再遇到類似用直銷的名義來誘惑,當事者可直接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直銷和傳銷五大區別
一是有沒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交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在非法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
二是有無依托優質產品。非法傳銷公司往往依托的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高的產品,一套只值幾十元錢的化妝品可以標價為幾百甚至上千元。而規范直銷企業的產品標價則物有所值,在國內外有一定的認知度。
三是產品是否流通。非法傳銷企業是采取讓入門的所有銷售代表都要認購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而直銷企業產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產廠家通過營銷代表交到顧客手中的,中間沒有其他環節。
四是有無退貨保障制度。直銷企業的推銷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自由選擇繼續經營或退出,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非法傳銷通常強制約定不可退貨或退貨條件非常苛刻,消費者已購的產品難以退貨。
五是報酬是否按勞分配。直銷企業為愿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銷人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經費中撥出,在公司統一扣稅后直接發放至其指定賬戶,不存在上、下線關系。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