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興寧礦難之后,廣東省委省政府鐵腕治礦,下令所有煤礦都關停整頓,甚至炸封部分煤礦。兩個多月的整改效果怎樣?炸封煤礦后有人面對利益誘惑冒險采挖,如何防范?礦主巨額損失如何補償?廣東能否徹底關閉所有煤礦……暗潮依然涌動,余波仍未平息,一系列問號有待回答。10月25日是本次整頓的最后期限,本報記
者近日對其中存在的若干難題進行了多方調查。
韶關
區安監局長等12負責人受懲
市政府調查認定礦難致1死2傷,監管者怕報復崗上逃跑
本報訊
經韶關市及湞江區政府調查核實后認定,10月11日凌晨3時許,該市湞江區五坑雙橋煤礦曾發生礦難,致礦工1死2傷。韶關市委、市政府及湞江區委、區政府已決定對該次瓦斯事故(簡稱“10·11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除已有2名煤礦礦主被拘留外,還有10多名煤礦監控負責人、犁市鎮相關責任人等已分別受到行政處分。
涉案多名責任人受處分
據悉,10月11日凌晨3時左右,礦工在礦主的指揮下,在井底作業拆除設備過程中不慎引發瓦斯燃燒,致使礦工1死2傷。該礦礦主周某等人由于害怕承擔責任,趁政府部門監管人員不到位之機,私自將傷者送往醫院,將死者尸體偷運往湖南火化。鑒于雙橋煤礦礦主隱瞞事故,轉移尸體,拒不承認,情節惡劣;負責對雙橋煤礦監管的人員因擔心自身人身安全無保障,于10日晚10時后即擅離井口,致使事故未能及時發現等事實。
目前,湞江區公安部門已抓獲其中的2名礦主,封存其資產;同時督促礦主履行傷亡賠償;對逃逸的礦主周某,公安正全力追查。湞江區委、區政府同時依法依規,已于事發后提前對該礦實施炸封。韶關市政府同時通報,對煤礦實行值班監控負有主要責任的轄區煤管站副站長林某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給值班員王某、溫某等人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等。責成湞江區安監局局長周某個人向區政府作深刻的書面檢查,并責成湞江區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檢討。
遇難者補償不低于20萬元
昨日中午,韶關市湞江區委書記胡云清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遇難礦工的家屬補償標準不會低于國家規定的20萬元。胡云清稱,湞江區堅決不能再出現“礦工遇難、礦主賺錢、政府買單”的局面,但如果已被炸封的五坑雙橋煤礦的礦主確實沒有賠償的經濟來源,為確保遇難受傷的礦工合法得到補償的權利不受到侵害,湞江區委、政府部門將替礦主承擔責任墊付剩余的補償資金。
煤礦被關礦主博弈政府
胡云清透露,從省政府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煤礦關閉任務后,韶關市、湞江區等已經相繼出臺相關扶持煤礦企業轉產的有關政策,目前已經取得一定效果。
湞江區一位干部向記者透露,年初與韶關相鄰的多名湖南煤礦老板,來湞江區以每個煤礦200萬元至1000多萬元不等的價格,在沒有通過政府的情況下購買了12對煤礦,現在按省政府的要求全部關閉煤礦,當地政府開始遭遇到剛買煤礦礦主的強烈抵制。這些礦主為獲得政府合理的賠償,不惜阻擾執法,威脅當地的執法人員,并已多次發生圍攻湞江區政府派出的巡邏干部和執法人員事件,與政府部門形成博弈局面。
“最大的問題是政府部門關閉煤礦沒有補償,使我們現在血本無歸,只要政府給予合理補償,我們并不愿意發生這種沖突。”昨日下午,一名礦主說道。
興寧
礦主偷采礦鎮領導知情不報
當地處理羅崗鎮兩起偷采事件,礦井將被依法關閉
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梅州興寧市10月17日嚴厲處理了羅崗鎮虹發煤礦、泉興煤礦兩起偷采事件。對事件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鎮委書記陳志標、鎮長盧寶炎日前雙雙被免去黨內職務,停職檢查。
鎮領導漠視偷采事件
據介紹,10月15日晚上11時30分,興寧市礦山停產整頓辦公室檢查人員對羅崗鎮證照齊全、已停止整改待驗收的5對煤礦監管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虹發煤礦10月12日至15日、全興煤礦14日15日分別有偷采行為。檢查還發現當日羅崗鎮政府駐虹發煤礦監控值班干部不在該礦值班,擅離工作崗位;泉興煤礦監控人員雖蹲點在礦,但未能制止偷采行為。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10月初有群眾向有關部門舉報過這兩個煤礦偷采,興寧市有關領導多次責令加大監管力度,但羅崗鎮的主要領導卻未重視、知情不報。
興寧市委在調查后指出,鎮主要領導和部分干部根本沒有吸取“8·7”和“7·14”事故教訓。按照梅州市委關于“從重從快處理”的要求,前日,興寧市委召開常委會決定:依法對羅崗鎮虹發煤礦、泉興煤礦礦主追究法律責任,并報請上級對兩煤礦給予吊銷證照、關閉處理;免去羅崗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陳志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盧寶炎的黨內職務,停職檢查;何小山、黃小忠兩位副鎮長停職檢查;同時對擅離崗位或監管不力,嚴重失職的駐兩煤礦的監控值班人員曾遠兵等8人給予待崗處理。待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全面查清責任后再作進一步處理。
梅縣玉西煤礦國慶后偷采礦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偷采煤事件在梅州市并不是第一次,在10月9日,梅縣的玉西煤礦就曾發生過偷采煤礦的事件。
據知情人介紹,10月9日,梅縣的玉西煤礦的老板召集煤礦的數十名礦工,驅逐在該礦進行監管的政府有關人員。監控人員在遠處發現,該礦老板竟強逼41名礦工下井采煤。據悉,玉西煤礦是個證照齊全的煤礦,但在停產整頓期間,在偷采事件之前,該礦已經從礦井里面拉了兩車工程煤出來。當地政府已對偷采煤的礦主進行了刑事拘留。
10月17日,興寧市委通報了關于羅崗鎮虹發煤礦、泉興煤礦偷采行為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后,梅州市委書記劉日知在通報上作了一段這樣的批示:“梅縣對玉西煤礦偷采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也應從重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