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二手房交易所得是否強制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爭論終于塵埃落定,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征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須繳納個稅。專家表示
,此舉將在二手房市場再度掀起“微瀾”,同時,《通知》對于二手房市場的回暖也會產生
不可避免的阻礙。
此次《通知》明確規定,對存量房交易環節所涉及的稅收要實行“一窗式”征收。對于存量房交易環節所涉及的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稅種,各地要依法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對稅法及相關稅收政策進行變通和調整。《通知》還規定,業主在辦理房產過戶時必須出具不動產銷售發票,否則不予辦理。稅收征管部門要在代開銷售不動產發票時,及時征收,并按國家規定的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市場總監金育松對記者說,從個稅的具體實施來看,仍然存在三點疑問:首先是征收時間的確定,究竟什么時候開始正式實施;其次,一旦實施時間確定下來后,對于以前的需要交個稅而未交的房產是否要補交;第三,征收方式的細節如何確定。他表示,如果征收時間確定了、征收方式細節明確了、同時先前的也不需補交個稅的話,那么在個稅征收前,二手房市場必然會出現5月新政出臺后那樣集中過戶狀況,接著一段時間又會處于交易的“冷淡期”。
另外,我市早在今年6月份就出臺《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暫行辦法》,在全市范圍內對個人出售住房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可能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不大。
該辦法規定,征收方式以委托代征為主,對于住房原值難以確定、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定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已購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資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等六類住房首次出售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類住房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