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6日的大風給經過北京南新華街的市民帶來不小的考驗,大風夾雜著塵土讓人們連眼睛都不敢睜開。信報記者 李方宇/攝
昨天上午,本市首部氣象法規——《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草案)》在市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上初審。按照草案,氣象部門工作人員如果因玩忽職守而導致重大漏報、
錯報災害性天氣,造成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市人大常委會昨天還審議了《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草案)》。
【草案解讀】
發布 重大活動定時定點預報
實施辦法規定,本市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公眾氣象預報的發布時間應當向社會公布。市、區、縣氣象臺站應為國家和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提供定時、定點氣象預報。
同時實施辦法規定,氣象臺站應當采取多種形式,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氣象信息。氣象臺站還應根據需要,發布城市環境氣象預報、交通氣象預報、旅游氣象預報、農業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
收費 普通天氣狀況免費查詢
“氣象臺站根據有關規定可以提供有償氣象服務,但對于國家和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提供氣象服務是免費的。”市氣象局法規處吳平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她同時向記者介紹,目前針對普通公眾提供氣象服務的“12121”天氣查詢臺,在前30秒的普通天氣狀況查詢時,不收取信息費。但是在30秒后的特殊天氣服務時段,按每分鐘0.3元收取信息費。
處罰 重大錯報漏報可追究刑責
實施辦法規定,市、區、縣氣象主管機構及所屬氣象臺站的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丟失或者毀壞原始氣象探測資料、偽造氣象資料等事故的,如果導致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御 災害防御規劃正在制定
實施辦法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組織同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的特點,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吳平表示,本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目前正在編制中。據介紹,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和重點防御區域、防御的主要任務和措施以及災害的發展趨勢預測及評估等。
【立法初衷】
氣象服務重要性日益突出
市氣象局局長謝璞在介紹立法初衷時表示,一方面,本市要舉辦一屆出色的奧運會,要求有現代化的、高質量的氣象服務。另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公眾和各行業對氣象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多,氣象服務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明顯,氣象服務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
-新聞背景
氣象災害年吞10億元人民幣
北京屬于溫帶半濕潤半干旱的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枕山面海的特殊地形地貌,致使氣象災害突發性、局地性特征明顯。影響北京的主要氣象災害有干旱、暴雨、大風、沙塵、冰雹、高濕、寒潮、雷電、大霧和降雪等。
市氣象局局長謝璞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因這些氣象災害,近年來北京平均每年經濟損失在10億元人民幣以上。
-相關鏈接
“麥莎”誤報不在刑罰范圍
不久前發生的臺風“麥莎”誤報事件,是否應劃入擔責范圍?市氣象局法規處吳平表示,受很多因素影響,天氣預報目前仍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精準。“因技術原因而導致的錯報漏報,不屬于糾責的范圍。”她指出,實施辦法所指的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是指氣象預報人員玩忽職守而導致的嚴重錯報漏報事件。吳平表示,北京氣象部門此前還沒有過類似事件。 信報記者
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