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鐘穎)
明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將開始正式實施。各家商業銀行在不超過央行同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的基礎上,可自主決定其計結息標準。記者從市內各商業銀行了解到,各家銀行采取的計結息標準各不相同。
《通知》稱,從9月21日起,國內各銀行將執行新的人民幣
存貸款計結息方式。活期由按年計結息改為按季度計結息;六種存款計結息方式由銀行自主選擇,相同數額同期限存款,在不同銀行實際產生的利息收益將有所差別。由于計息法的選擇最終由各家商業銀行確定,所以客戶在存錢之前一定要先選銀行。
據了解,目前,銀行的活期存款為按年結息,即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7月1日計付利息。調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其中,個人活期存款按結息日掛牌活期利率計息,單位存款在計息期內遇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息。
建行重慶市分行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新的規則結息,相當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幾次“利滾利”的機會。經計算,除去利息稅之后,1萬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來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長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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