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0日起國內各醫院和藥店對22種藥品實行降價。但福州一些藥店卻采取“軟抵制”的辦法,使消費者難以得到降價的實惠;廣西南寧市的多家醫院仍按原價銷售降價藥品;武漢各零售藥店普遍反應冷淡,各大醫院早已有了應對之策(10月13日《中國青年報》)。 作為經銷
藥品的藥店當然是藥品降價的直接“受害者”,所以它們自然會采取“軟抵制”的辦法,或者不降價,或者拒絕供應降價藥,使消費者難以得到降價的實惠。而對普通老百姓來說,藥品花銷最多的還是在醫院。統計表明,超過80%的藥品通過醫院銷售。有了前幾次藥品降價的經驗,各大醫院早已有了應對之策。一些醫院降價降的是給醫院的供應價,零售價不降,實惠不是被患者而是被醫院得到。通常的做法是,醫院為了減少利潤損失,就盡量少用這些藥品,而以其他具有價格優勢的藥品替代。 為什么會出現藥價虛高?為什么前16次的藥品降價都陷入了“政府不斷降低藥價,百姓的醫藥支出卻節節攀升”的怪圈?根本原因則是由于醫療體制的不完善。目前醫院的經濟收入渠道主要有3條:財政投入、醫療服務收入和藥品差價收入。現在的情況是藥品收入占大頭,形成“以藥養醫”的醫療體制。藥品的價格直接關系到醫生個人的經濟利益,所以造成醫生濫用對藥品消費的支配權。所以,要控制醫院藥品費用,先要防止醫生濫用對藥品消費的支配權;要防止醫生濫用對藥品消費的支配權,首先必須改變醫院補償機制,提高財政投入和醫療服務收入的水平。 據測算,每增加100元對醫院的投入,就可以減少社會666元的藥品費用負擔。因此,政府應當增加對醫院的投入,從根本上改變現行的“以藥養醫”的醫療體制。譚雄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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