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頓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衛生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嚴厲打擊“號販子”、
“醫托”專項執法行動,作為推進和深化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擊商業欺詐、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醫院管理年活動的一項具體措施。
9月23日晚,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以《醫院門口的“牛皮癬”》為題報道了“號販子”、“醫托”在北京協和醫院活動猖獗,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的問題。為此國務院領導指示有關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謀財坑害病人的不法分子,并予以曝光。《焦點訪談》報道的問題在其他地方尤其是醫療資源相對集中的大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嚴重破壞了醫療服務秩序,不僅使病人蒙受經濟損失,還延誤了疾病的診治,嚴重損害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衛生、公安、工商、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采取有效措施,盡快部署開展嚴厲打擊“號販子”、“醫托”專項執法行動。要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體現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取得的成果,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打擊“號販子”、“醫托”專項執法行動的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將嚴厲打擊“號販子”、“醫托”專項執法行動作為近期內的一項重要工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將專項執法行動與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結合起來,與打擊商業欺詐、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醫院管理年活動結合起來,依法嚴厲打擊“號販子”、“醫托”,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由衛生、公安、工商、中醫藥管理部門共同部署,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執法力度。各地要按照職責分工,逐級落實責任。要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和不法分子,決不手軟,切實將專項執法行動抓好、抓出實效。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大力整治醫療機構周邊的治安秩序,指導醫療機構保衛部門加強內部管理,維護好醫療秩序。對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充當“醫托”行騙和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號販子”、“醫托”活動頻繁的醫療機構,公安機關可根據需要設置警務工作室,依法打擊處理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級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和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醫療機構或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并公開通報。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要按照醫院管理年活動的有關要求,指導醫院尤其是三級醫院合理配備醫療技術力量,安排好專家門診,進一步規范和簡化就醫流程,增加門診服務窗口,采取有效措施方便病人就醫。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從事醫療咨詢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嚴肅查處“號販子”、“醫托”等違法經營行為。
各級衛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醫院尤其是三級醫院加強院內保衛力量的配備,積極采取各項措施防范“號販子”、“醫托”的詐騙活動,要在醫療機構醒目位置放置警示牌、粘貼防范標語、進行廣播宣傳,不斷提醒患者謹防“號販子”、“醫托”的行騙行為。有條件的可通過門診大廳電子顯示屏滾動宣傳。
各地要積極主動與宣傳部門聯系,切實加大打擊“號販子”、“醫托”的輿論宣傳力度。對無證行醫、違法違規從事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對“號販子”、“醫托”等違法分子要建立處罰記錄并及時互通信息。對典型案例要在大眾媒體上曝光,揭露騙術騙局,教育群眾加強自我防范,謹防上當受騙。
通知強調,“號販子”、“醫托”問題由來已久,治理難度大,工作任務艱巨,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立足從源頭上加以治理。要建立工作機制,形成制度,今后每年都要不定期地開展聯合打擊行動,進一步加大日常執法力度,使“號販子”、“醫托”無可趁之機、無立足之地。來源:衛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