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曾發表演說,要求聯合國廢除《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請問什么是“敵國條款”? 內蒙古讀者張連偉 所謂“敵國條款”,是指二戰后,為防止侵略戰爭重演,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聯合國憲章》中對日本、德國
等戰敗國所訂立的相關約束性條款。這主要指的是憲章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的規定。其中第107條規定:“不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采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戰時敵國主要是指德、意、日法西斯軸心國家。 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成為西方第二經濟大國后,流露出欲爭當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意愿。而“敵國條款”成為其實現“政治大國”夢想的一大障礙。因此,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敵國條款”,是日本對聯合國外交戰略的主要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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