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幾張落款為“大學生社會實踐中心”的職業介紹傳單被張貼在青島大學的宣傳欄里,這張傳單“自稱”能有償介紹“假期陪讀、病人陪護、商務翻譯、大學生導游、樂隊歌手”等十幾種工作,吸引了不少同學的眼球。記者
按照傳單上留下的電話號碼打過去,發現對方竟然也是在校大學生。
每月能掙出生活費
昨天,記者見到了“大學生社會實踐中心”的創辦人、青島大學大四年級的陳同學。他成立的“大學生社會實踐中心”已開始運作半年多了,目前手下有兩三個同學加盟,大家利用業余時間搜集就業信息,然后推銷給身邊的同學,每次能掙20元的“中介費”。目前他已經成功地給100多個同學找到過臨時工作,每月支付生活費綽綽有余。
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在校大學生,他們對這種大學生當“獵頭”很認可,同學自己辦的“獵頭”公司,他們比較信得過。
長期經營需要注冊
陳同學成立的“大學生社會實踐中心”雖然生意火爆,但是并沒有到工商部門注冊和取得資質認證。昨天,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市工商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工商人員答復說,陳同學如果長期經營,需要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記者劉文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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