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行醫出售不允許出售的藥品,患者當面指證,她才不得不承認(左圖左一)。昨天,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依法查處了位
于香港中路5號紡織工人療養院119室的糖尿病咨詢部。
無證出售不合法藥
根據市民舉報,昨天上午,記者跟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來到位于香港中路5號的紡織工人療養院119室糖尿病咨詢部。在現場,執法人員發現6盒煙臺某醫院生產的“補腎通脈膠囊”,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醫院制劑是不能在市場上流通。并且該咨詢部負責人現場無法出示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患者指證她才認賬
面對執法人員檢查,該咨詢部負責人王某矢口否認自己出售這種藥品,她堅持稱執法人員發現的“補腎通脈膠囊”是咨詢部另一工作人員自己服用的藥品。正在此時,家住秀湛二路的市民郭先生來到該咨詢部買藥。郭先生告訴記者,他從去年11月份就開始在該咨詢部購藥,其中就有“補腎通脈膠囊”,“我每個月在這兒買藥差不多要花掉200余元。”面對兩人的指證,王某才承認自己確實是在沒有行醫資格證、沒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銷售藥品。臧旭平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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