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維也納9月24日電 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辦事處及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吳海龍24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通過伊核問題決議后作了解釋性發言。 吳海龍說,中方一貫主張,伊朗核問題應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通過談判與合作妥善解決。理事會剛
才通過的決議有使伊核問題的解決超出機構框架的危險,未能平衡地反映機構對伊核查取得的進展,且所采用的表決方式無助于理事會的團結。但另一方面,決議總體基調仍著眼敦促伊朗采取更加透明的措施與機構全面合作,澄清有關伊朗核活動中的未決問題,并重新回到談判桌。這些內容總體上與中方的原則主張和目標并無太大差距。基于上述原因,中方對決議投了棄權票。 當天下午,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表決通過了歐盟提出的關于伊朗核問題的決議。該決議不明確要求立即將伊朗核問題向聯合國安理會報告,但仍認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保障協定規定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