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2及以下兒童乘車免票
, ●公交司乘人員有義務報警
●嚴禁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
本報訊
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青島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將于10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依據該條例
規定,公交司乘人員如發現車內有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報警或者將車輛就近駛往公安機關處理。條例還對乘坐公交車免費的人員進行了詳細限定,并規定嚴禁乘客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
據了解,這是我市第一部以人大立法形式通過的關于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明確規定了今后新建、擴建、改建居民區及火車站、機場、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和大型商業區、旅游景點、文化及體育設施等場所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該條例還規定身高1米2及以下的兒童可以免費乘車,同時,離休干部、革命傷殘軍人、現役義務兵、年滿70周歲的老人、盲人也都享受免費乘車的待遇;乘客在使用電子乘車卡時,讀卡設施未開啟或發生故障時,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車費;公交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運,應安排乘客免費乘坐同線其他車輛;公交司乘人員要為老、弱、病、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必要幫助,發現車內違法行為時,要及時報警或者將車輛就近駛往公安機關處理,遇乘客因傷病緊急求救應及時送入醫院;條例同時明令禁止乘客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本報記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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