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相關債權人合法權益,促進零售商供應商共同發展 零售商不得惡意占壓貨款 據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 記者從商務部市場建設司獲悉,為了嚴厲打擊一些商業零售企業惡意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的欺詐行為,商務部會同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
局等11個部委從今年9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行動。 近年來,國內零售行業發展迅速,對促進商品流通、擴大消費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一些零售企業濫用銷售終端的優勢地位,在交易過程中損害供應商的合法權益。一些零售企業對供應商貨款久拖不還,惡意占壓供應商貨款開設新企業或分支機構;個別零售企業打著連鎖經營的旗號,在騙取銀行貸款、供應商貨款后,卷款潛逃或以經營不善為由關閉企業。這些含有欺詐性質的行為阻礙了零售行業健康發展,影響了社會穩定。 為解決上述問題,商務部等11個部門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集中整治商業零售企業惡意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的欺詐行為。 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是制定相關規定,建立長效機制;提高零售商的誠信意識,使零售商騙取供應商貨款的現象得到預防和有效遏制,惡意占壓供應商貨款的狀況得到改善,促進零供雙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建立正常、良好的商業伙伴關系,從而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構建和諧商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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