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被炒得沸沸揚揚的汽車“三包”,再次被提上議事日程。據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透露,備受人們關注的汽車“三包”規定有望年內出臺,目前正進入第三稿修改階段,最終將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和交通部聯合通過。
盡管在過去的3年里,類似“‘三包’即將出臺”的傳言頻頻出現,但幾乎每
次都是只打雷不下雨,到目前為止,“三包”政策仍然在艱難醞釀中。即便如此,這數不清第幾次的“樓板響”,還是引來了消費者的熱切期待。
消費者:“任人宰割的小羔羊”
不久前,“奧克斯退市”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其善后方案引起了廣泛質疑。奧克斯公司宣布,“只負責維修費,不負責三包件的索賠費和舊件回收”,這就意味著,奧克斯車主在2年或5萬公里“三包”期內,零部件壞了,也不能享受“包換”的權利。
因為“三包”規定遲遲不能出臺,奧克斯消費者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因此,有人把沒有“三包”保障的汽車消費者比作“任人宰割的小羔羊”,的確是有道理的。
事實上,“啞巴吃黃連”,不僅僅是奧克斯車主們。近日,一名消費者到報社狀告某合資企業,據悉,他在一家4S店買了該企業一輛頗為暢銷的車型,一個月不到,車的發動機出現問題,他拿著購車發票到該店要求換車,卻被拒絕,多次交涉無果。
相比之下,沈陽某報社的王先生則幸運多了。某日,他發現愛車大切諾基的尾燈不亮了。到4S店一問,維修費用高達1300多元,對愛車頗有了解的王先生,在一家超市買了個燈泡換上,還真“登對”。花費了不到30元修好尾燈,而4S店所說的“整個尾燈都需要更換”,原來不過是個賺錢的謊言。
不過,像王先生這樣懂車又勤于自己動手的人實在不多,更多的人在愛車“鬧情緒”時,只能乖乖將其送到維修店,承受天價維修費用的盤剝。因此,也有媒體將中國的汽車消費者比作“唐僧”,從買車的那一刻起,前面就有“九九八十一難”等著他。
“三包”能否平衡各方利益?
“‘三包’難產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它涉及到廠家、經銷商和消費者各方的權、責、利,而要保證三方利益或實現這三方面的完全平等,幾乎是不可能的。”業內專家稱,由于“三包”涉及汽車廠家、經銷商以及修理商等各方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是“規定”難產的重要原因。
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司長孫波告訴記者,在新的汽車“三包”規定中,汽車的產品質量檢測費用由生產者承擔,改變以往“誰投訴誰舉證”的做法,確保“三包”順利實施。孫波稱,汽車“三包”的宗旨,在于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
據悉,草案第五條規定:“汽車產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這就意味著經銷商必須直接面對消費者,因此,如何協調廠商與經銷商的利益,就成了問題的關鍵,倘若兩者關系處理不好的話,“三包”就無法順利實施。
此外,“質量問題如何鑒定”也成了爭論的焦點。“三包”草案第六條規定:“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以及“發生故障后,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的部分”,廠家可以免責。因此,責任如何鑒定,成了“三包”實施中即將遭遇的最大“瓶頸”。
另悉,“三包”草案規定,需要進行質量鑒定的,可以委托國家汽車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鑒定單位,進行質量檢測或者鑒定。然而,由于這種鑒定一般手續繁瑣、耗費時間長、費用高,可行性并不強。
“三包”要邊實施邊完善
與遲遲不能出臺的燃油稅一樣,利益的爭奪,在“三包”實施之前就變得赤裸裸。人們沉浸在“各方利益如何平衡”、“‘三包’面臨幾大考驗”的爭論不休之中。
如此,“三包”規定遲遲難以出臺,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是,這些聲言“對消費者負責”的專家們忽略的事情是,對歷時3年、修改8次的“三包”規定來說,在實施中完善其實遠比未雨綢繆的猶豫不決來得有效。
事實上,在國外成熟的汽車市場,大都沒有具體的汽車“三包”規定,主要依靠廠家的保修期保障產品的質量。在國外,汽車廠商的自律意識、服務體系的健全程度、汽車消費環境的成熟程度,以及政府的監管力度和汽車相關法律的完善程度,都遠遠高于我國。
“三包”是我國汽車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汽車消費還未成熟的一種表現。如今已經苦等了3年的消費者,對于吵吵嚷嚷的“細枝末節”,還只能“望梅止渴”般地等待,卻不知關系切身利益的“三包”何時才能付諸實施。
我們不奢望“三包”規定能如何完善,只希望“三包”規定能盡快出臺,希望盡快出臺的“三包”規定能為消費者說句公道話,能在中國汽車消費環境和相關法律還不健全的情況下,讓消費者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小羔羊”,這就夠了。
(記者 黃少華)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