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剛畢業就領失業證?
市人事局昨提醒:個別企業鉆國家政策空子,派遣期內辦理失業證侵害畢業生利益
近日,許多應屆畢業大學生紛紛撥打早報服務熱線82881515反映,接收單位提出必須持失業證明才能辦
理就業手續,否則就不給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昨日,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用人單位此舉不符合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他提醒大學畢業生發現此類現象應立即舉報。
失業證是為職業培訓
據介紹,根據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下發的《關于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凡畢業半年以上仍未就業的畢業生可以自愿辦理失業登記,但是辦理失業登記的畢業生,在派遣內落實就業單位的,須憑用人單位出具的接收函,攜帶畢業證、報到證及失業證,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并由用人單位到市或區(市)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手續,并且收回《失業證》。由此可見,《失業證》是為畢業生免費參加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舉辦的職業培訓,幫助他們盡快就業的,并不是畢業生就業、簽合同、辦理保險的依據。
發現違規企業可舉報
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有關負責人分析認為,目前國家給予用人單位一些優惠政策,如用人單位接收失業人員數量達到一定比例,可減免相關費用等。社會上出現這種怪現象,與個別單位想鉆政策空子,貪圖小便宜密切有關,此舉既破壞了畢業生就業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畢業生的正當權益。今后,大學畢業生若遇到類似情況可向市人事局和市勞動保障局舉報。
記者潘修雷為您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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