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張悅、實習記者李瑩/北京報道
新任國家保密局局長夏勇是人權與憲政專家
9月12日上午,在國家保密局和民政部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沈永社宣布,因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死亡人數以及相關情況不再保密。
這是國家保密局第一次作為新聞發布者出現
在媒體和公眾面前。
長期以來,由于國家秘密的范圍較廣,很多人并不清楚怎樣就算泄漏國家機密。此次國家保密局盡管只邁了一小步,卻符合陽光政治的大趨勢。“一個國家不能擁有太多秘密”,有專家評論說。
國家保密局第一次舉行新聞發布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鄒銘向《瞭望東方周刊》透露,這次新聞發布會,國家保密局作為主體單位牽頭,“我們只是起到輔助和執行作用。”
在外界看來,國家保密局一直罩一層神秘面紗。打114查號臺查不到該局電話,上網無法登陸它的官方網站,因為沒有。而一些地方的保密局已經陸續有了自己的網站。這在國務院部委中極為罕見。
此次新聞發布會盡管只到了十幾個記者。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沈永社身著深藍色正裝莊重得體地出現在鏡頭前。他是國家保密局多年來第一個出現在媒體面前的官員,這也是沈永社第一次履行新聞發言人的職責,他的另一個職務是國家保密局副局長。
“一開始他顯得有些拘謹,但很快便輕松自如了,在宣布完決定之后,他笑著回答記者的提問。”一位與會記者告訴《瞭望東方周刊》,看上去40多歲的沈永社顯得精干,其得體表現讓頗具神秘威嚴色彩的國家保密局的形象變得親和起來。
在這次發布會上,沈永社稱,這是國家保密局第一次進行新聞發布,在這方面保密局起步比較晚,但也要開始做,以后會逐漸規范化。
國家保密局宣傳處一位官員告訴《瞭望東方周刊》,據各方反饋情況看,這次新聞發布會的反響很好,至于下一步解密發布的措施現在很難講,“但這個趨勢肯定有。”
據悉,國家保密局和民政部是針對《民政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修訂工作召開這個新聞發布會的。
據介紹,原《規定》中有相關規定:對于“因自然災害導致的逃荒、要飯、死亡的人數總和以及相關情況進行保密”。修訂后的《規定》廢止了這條保密規定。
沈永社表示,過去,中國把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是基于當時的歷史條件作出的決定。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減災事業的發展,繼續把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作為國家秘密,既難以適應中國救災工作發展的實際需要,也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做法。
此前,解密方面的一些微調已經出現。沈永社透露,去年開始的外交部檔案公開其實即是一項先行措施。
人權專家夏勇出任保密局長
在這些改變的背后,是備受關注的新任國家保密局局長夏勇。
6月7日,在國務院公布的人事任免中,著名法律專家夏勇被任命為國家保密局局長。此前,夏是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
有報道披露,夏勇在其著作中提出“新民本說”理論,指出民本和民權必須在法治和憲政體制下有正確的定位,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人的尊嚴和自由,此外,夏勇還是中國人權研究領域的著名專家。
與夏勇有同窗之誼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他對人權保障問題有比較深的思考,他如果把這種觀念貫穿在他的工作中,實施政府的決策,當然是一件好事。
“他現在成為保密局局長后逐步把法律理想付諸實踐,他也知道怎樣尋求突破口,對現有的體制是有推動作用的,對于保密局的工作,人們應該能夠感覺到這一變化。”夏勇曾經的同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對《瞭望東方周刊》說。
突破口
“國家保密局這次開的新聞發布會意義很大。應該以此為契機,進一步重新核定我們到底什么該保密、什么不該保密。”
北京大學行政管理學院副院長周志忍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中國國家秘密分為三個級別:秘密、機密、絕密。按照以前的《規定》,自然災害損失屬于國家秘密最低一級別。
事實上,中國自然災害的死亡人數一直是一個敏感問題。對于“三年自然災害”等災難事件的死亡人數長期以來存在爭論。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鄒銘透露,中國政府在災情信息發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來,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重大自然災害的死亡人數、年度因災死亡人數已逐步公開。
“現在基本能保證重大災情在兩個小時內到達民政部及中央有關部門。決定將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是將這一做法制度化、規范化。”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張成福看到這個新聞后既高興又不高興,“高興是由于國家在進步、開放。不高興是因為連這樣天災人禍如臺風等導致的死亡人數在以前都是秘密。”
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所長葛劍雄評論說,如果因災死亡的人數及時公布,公眾就能判斷,在那樣的災情下這些死亡數是否正常;或者就可得出推論,政府和有關領導是否用了心,盡了力;防災救災的措施是否及時,是否得當;幾分天災,幾分人禍。
“都是秘密往往保不了密”
國家保密局一位參與起草《保密法》的重要專家向《瞭望東方周刊》透露,“《保密法》正在修改,我們解密的工作也一直在做,今后保密范圍會逐漸縮小。”
他說,“該保密的要保密,不該保密的一定要開放要交流。保密是要有成本的,保密并不是越多越好,公開會促進社會進步。”
周志忍表示,國家保密局這次做了一個表率,但不只是自然災害,其他方面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也該有個標準,現在最應該關注保密的范圍。
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過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全書》,共收集保密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250余件,約60萬字,共分為綜合、經濟、科技、國家安全與司法、文化教育衛生、涉外和涉港澳臺以及政策性法規文件等七類。
“現在保密的太多,有些不該保密的也保密了,都是秘密實際上往往保不了密的。” 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說。
也有學者擔心,國家秘密定義的模糊性,給了官員們任意解釋的空間。
有專家建議,“《保密法》與未來的《政府信息公開法》如同硬幣的兩面,相互制約、缺一不可。兩個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應該同步進行,互相通氣,應該以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保密為例外。”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認為,“此次自然災害人數的解密不是保密法內容的修改,是保密法中保密制度的改變,以后在這方面可能還會有很多改變。例如財產公開,外交方面的,把不該保密的公開。”
在專家看來,大量的經驗證明,大量的腐敗問題都與政治不透明、暗箱操作有關,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近年來,中國各地在逐步推行政務公開,而也有人對政務公開中的一些做法表示疑慮。
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高存山說,行政部門執掌著政務公開的主動權。公開什么,不公開什么,公開到什么程度,什么時間公開等等,完全由政府部門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決定。公眾只是完全被動地接受行政部門愿意公開的部分或全部信息。
周志忍建言,現在需要根據國情另立標準,需要一個系統的規定。在過去,各種資源都被政府壟斷,社會本身無法成熟,現在不僅應該打破政府對物質資源和各種權益的壟斷,也要打破信息的壟斷。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