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性經歷”引爭議
這則征婚引起強烈爭議的恐怕要屬兩個細節,一是年齡控制在“18-23歲”,二是要求“無性經歷”。
何某解釋說:“他周邊的朋友很多都是老夫少妻,差10多歲,而且生活得挺融洽,所以他特別選定要比他小10歲左右”;對于“無性經歷”的要求,何某認為,“這只
能靠雙方誠信,因為法律也不允許將對方帶去體檢等,我們也不會這樣做。但他特別重視這一點。”對于記者提出,“18歲離法定結婚年齡還差幾年,而且不限學歷,不還是個孩子嗎?”何鑫說,可以培養。“那到底是選老婆,還是選‘孩子’?”何某則答,“這是當事人的需要。”(記者
仇瑰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