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叢民通訊員心玉)山東省日前制定了《財政困難縣工資發放辦法》,規定各財政困難縣應于2005年年底之前,確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基本工資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標準。財政困難縣必須建立健全工資專戶管理制度。
《辦法》規定,縣級財政部門要在同級人民銀行或代理國庫職能的商業銀行設立工資
專戶。工資專戶實行封閉運行,資金專門用于工資發放。每月工資發放日前,縣級財政部門將發放工資所需資金,從工資專戶撥付到工資發放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直接將工資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據悉,山東現有51個財政困難縣,有的地方鄉鎮干部難以保障工資發放。該辦法將確保財政困難縣的行政事業人員擺脫“欠薪”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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