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綜合消息15日上午,原甘肅省蘭州市市長張玉舜受賄一案,由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玉舜受賄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萬元。 經檢察機關查證,1998年至2001年,時任蘭州市副市長、市長的張玉舜,對蘭州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所屬
的藥材市場改擴建項目立項、建設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2003年,該發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賈某將25萬元人民幣送給張玉舜。 2000年5月,甘肅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某給時任蘭州市長的張玉舜送了6萬美元。2000年8月20日,張玉舜同意蘭州市某中學由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