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企業調查隊最近的一份調查分析材料顯示,盡管我市民營企業集團近幾年發展很快,但從一些主要經濟指標上看,仍與國有企業集團存在較大差距,民營企業發展要超越國有企業還需加倍努力。
市企業調查隊根據我市企業集團2004年年報有關資料對比發現,我市民
營企業集團除發展速度和效益增長速度較快外,在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股東所有者權益、股本、實現利稅總額等方面,都與國有企業集團存在較大差距。同時,在產品研究、創新開發、新產品銷售方面也有著明顯不足。
總資產規模,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6.42,(即平均每家國有企業集團的資產規模是民營企業集團的6.42倍。下同)。
主營業務收入是國際上衡量企業集團規模大小的通用指標,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7.85。
股東所有者權益,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7.57。
股本(實收資本),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6.46。
利稅總額,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實現利潤的平均比例為1:3.9;實現稅金的平均比例為1:7.27。
綜合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綜合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主要經濟指標總量方面,我市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差距大都在6-8倍之間。
再看研究開發費用投入,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23.94,增長幅度分別為47.7%、20.9%。
從企業集團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人員數量上看,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3.44。
在新產品銷售收入上,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的平均比例為1:25.32,增長幅度分別為39.1%、43.7%。新產品銷售收入與營業收入的比率,民營企業集團為14.12%,國有企業集團為45.08%。
上述三點可以看出,無論在企業產品研究開發、人才方面,還是在形成產品投入市場方面,我市民營企業集團與國有企業集團都存在較大差距,而這也正是民營企業集團產品核心競爭力較弱的主要原因,也是影響民營企業集團實現持續快速發展的重大隱患。(本報記者劉芳濱本報通訊員龐昕)